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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本溪出台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施方案
2015/11/3


来源:本溪日报    作者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5-11-03

日前,从辽宁本溪市人社局获悉,11月1日本溪市公立医院改革正式启动,为建立适应全市公立医院特点,有利于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的编制与人事管理新机制,探索建立适应改革需要,有利于坚持政府监管与医院自主管理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新方法,人社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一系列人才支撑政策。

本溪市人社局下放前置的编制审批权限,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。2016年起,公立医院选人、用人进入编制前,由市卫生局负责审核编制总额、编制结构比例,实行动态管理。同时,结合实际建立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,直属同级公立医院之间的人员流动可不受限制。因学科发展、特色专科建设、资源整合等原因向上级医院流动的,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,由市人社局备案。直属公立医院之间的三类岗位的聘用,由市卫生局统一管理,总量控制。引进急需的、紧缺人才而单位岗位不足的,由市卫生局在总量内调剂解决。

创新选人用人机制,合理制定用人计划。每年末,公立医院依据人才队伍建设规划、岗位需求向市卫生局提出用人申请,市卫生局根据市编委办、市人社局核定的编制总额、岗位结构比例数额审核确定用人计划。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,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在卫生主管部门及市人社局的组织下实施,对紧缺、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,结果公开,由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。根据人才类别采取不同的引进与招聘方式。对学科带头人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、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岗位紧缺的人员,如病理、影像、检查、麻醉等专业人员,采取面试、考核方式随时进行招聘或引进。对“985工程”院校、“211工程”院校的重点医学院校的一本专业生,采取到高校面试考核形式带编制随时进行招聘。其他院校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,采取笔试、面试、考核形式每年依据需求进行招聘。